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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我州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全省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309名(面向大学生村官188名,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75名,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46名),其中临夏州32名(面向大学生村官22名,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7名,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3名)。
具体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详见《甘肃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1、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4月5日);
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2015年度减贫“摘帽”村的村干部以及任职期间个人、集体受过县(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6年4月5日-9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甘肃省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甘肃省2016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奖励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3张)。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并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县(市)委组织部。县(市)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民政、公安、计生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贫困县达不到3:1时可降低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2015年度减贫“摘帽”村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除报考专门面向减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外,还可同时报考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州上设1个考点。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分三类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州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市)为单位,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贫困县可降低到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报考了两个职位的脱贫“摘帽”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如果均入围面试,则参加排名靠前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依次递补;如均入围面试且两个职位名次相同,则只参加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州上设1个面试考点,应试者在州上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面试结束后,分三类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州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市)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招录计划在10人以上的,可降低为1.5:1)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大学生村官的考察工作由州考录办直接负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察工作由县(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在组织考察时,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按人选笔试、面试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分三类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七、体检
体检由州考录办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临夏党建网、临夏州人社局网站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录用的,由州考录办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办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在资格复审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再次体检、公示。
九、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后一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所有新录用人员,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县(市)及以上机关流动。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州、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优秀村干部招录的人员,原则上继续安排在所在村任职。
十、考录组织方式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州为单位组织进行;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县(市)为单位组织进行。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中共临夏州纪委(州监察局)监督电话:(0930)12388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0)12380
12380举报邮箱:012380@163.com
12380举报网站:www.lxycjy.gov.cn
附:1、《临夏州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2、《甘肃省2016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甘肃省2016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临夏州委组织部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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