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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17〕49号)规定,现将2017年庆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参加体检人员按职位计划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请体检人员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7:00在庆阳市人社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育才西路7号)院内集中,统一组织前往体检地点。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及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一张。
(二)体检费用自理,每人480元。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能吃饭、饮水。
(五)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经期、孕期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本组领队和监督及体检大夫说明情况,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不携带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以外的物品(手包、手机等)进入体检医院。
(二)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考生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四)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附件: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庆阳考区)体检人员名单
庆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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