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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省考录办通知,现将2018年定西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请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时参加复审。
二、复审地点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3楼)。
三、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提供相应证件,主要有: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项目服务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报到证或派遣证);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证明和组织人社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机构或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院校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校学习时间段、专业、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学制、毕业时间以及是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等。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部分职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企业就业的企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请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一并提交审核。
4、已就业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截止2018年6月10日17:30),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5、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隐瞒真实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记录备案。
6、因省考录办未提供报考人员联系电话,请广大报考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市考录办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发放《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932—8232000
附件:2018年度定西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定西市考录办
2018年6月7日
甘肃华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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