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围的应聘对象: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对资格审查明确如下:
资格审查的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除此之外还应按照入围人员身份类别和岗位要求,审查以下述相关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毕业院校加盖印章齐全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拟授予学位证明、学生证和在校时的历年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等。
(二)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等。
(三)社会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假如资格审查时,考生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应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等。
对入围人员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不一致的,则取消面试资格。
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入围人员,请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等方式告知我院,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告岗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
注意:广州、河南、安徽等地的部分考生已经收到邮件消息,预计其他地区也将陆续发布信息,请广大考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