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备考群:246021015
根据《甘肃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现就2015年酒泉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事业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
二、体检地点:酒泉城区医院待定
三、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人员依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1、大学生村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14人
杨 娟、杨 娜、王旭程、马 飞、陈潇娜、姚廷智
马艳君、杨 雪、张学虎、汪 娟、吕 霞、潘 妍
康彩霞、何 磊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8人
马世君、陈兴刚、李 刚、赵艳梅、赵毓海、阿英格
伊力特、顾光雄
3、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工作人员6人
运 广、杨春海、徐学武、姜启俊、康哲统、陈建平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否决和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由市考录办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由市考录办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填写《2015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酒泉考区考生体检复检申请表》,向市考录办提出复检申请,由市考录办安排考生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达不到体检标准,由体检医院总检医师会诊不合格的,经市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出现体检(复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注意事项
1、凡公布拟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请于2015年9月7日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统一到肃州区政府会议厅3楼会议室报到集中,同时交纳2张1寸免冠照片,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的1到3天内,宜清淡饮食,不准饮酒,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个人卫生。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后至体检当天抽血化验前不要喝水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3、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市考录办说明情况,市考录办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4、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凡携带不按要求上交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5、考生可自己携带食物,在抽血化验后进餐。
市考录办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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