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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0号)精神,现就金昌市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及进村(社区)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拔要求和范围
(一)基本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金昌生源毕业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
4、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选拔范围
1、“三支一扶”选拔范围: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进村(社区)选拔范围: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拔办法
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及进村(社区)工作人员选拔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
3、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1)本次选拔由市考务办统一组织协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根据选拔条件选择 “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中的其中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否则考试成绩按照无效处理。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经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原件和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金昌生源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进行委托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已委托报名的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对本人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4、有关要求
(1)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本次报名。
(2)在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时,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地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我市参加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结婚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二)考试
1、考试内容及范围:本次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 9:0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6日至7月9日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领取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录取
1、指标分配: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和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
2、初选:由市考务办根据下达的选拔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分项目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市考务办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考务办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同意后一并录取。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标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
3、体检:市考务办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对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备案。
三、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其中:对已录取的“三支一扶”服务人员按照岗位需求及所学专业,分别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进行服务,并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落实生活补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监督
为了保证本次选拔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考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咨询电话:(0935)8332933
监督电话:(0935)8213602
附件:1、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
2、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金昌市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金昌市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通告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甘肃省旅游局甘肃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精神,现就金昌市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和旅游等岗位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我市基层教育、卫生、农牧和旅游岗位人员需求和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名额。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幼教、卫生、农牧、旅游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四)金昌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4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拔岗位和专业要求
(一)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相关相近专业。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其中符合专业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三)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须为畜牧兽医、农业类相关专业。
(四)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为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四、选拔办法
金昌市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和旅游岗位工作,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
五、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
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00
2、报名地点: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
3、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1)在市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市人社局负责协调整个报名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牧局和市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和分工分别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专业(资格)认定工作,县、区人社局负责报名和信息采集汇总工作。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报考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5)报名时,考生须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6)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在报名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省和外市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我市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7)每名考生只能选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
上午: 9:00 — 11:3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下午:14:30 — 17: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及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教知识与能力;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等;基层旅游事业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9日到金昌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金昌市新华路70号,金昌市第三中学东侧)领取准考证。
2、面试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考务办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组织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市考务办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最终总成绩:
1、教师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其他岗位考生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最终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三)指标分配
市考务办根据省上下达我市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选拔指标,按照实际需求及报名人数,在笔试前一周向县、区分解下达选拔指标。但如果某个岗位出现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不再向县(区)分解,在全市范围内录取。
(四)初选
按照县、区各岗位类别(幼儿园教师、卫生、农牧、旅游)分配的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幼儿园教师的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换算所得)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市考务办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工资由县区财政负担。
(五)体检
市考务办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若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该职位将按照最终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六)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试最终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对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选拔领导小组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审批手续。
六、政策措施
(一)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资按照省上有关政策执行。
(二)本次考试由市考务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邀请省上巡视组、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935—8213602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35—8212207
市教育局:0935—8213295
市卫生委:0935—8212176
市农牧局:0935—8212221
市旅游局:0935—8213594
附件:1、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2、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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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
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