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庆阳万名三支进村考试公告及报名地址
2015-05-24 18:00:08   来源: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评论:0 点击:

甘肃万名备考群:343820316关于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

甘肃万名备考群:343820316

关于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及范围
   (一)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选拔范围
   1、“三支一扶”岗位
   2015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应届毕业生。
   2、“进村社区”岗位
   2002年及以后毕业(含2015年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且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二、指标分配
   招考指标待省考务办下达后,根据各县(区)各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各县(区)。
   
三、选拔程序
   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共6天。
   2、地点:各县(区)确定后公布。
   3、办法

   (1)在市考务办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各县(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等工作。
   (2)2002至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户口簿、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1)、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迁出的持原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其中,省外院校庆阳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现场接受资格审查,采集信息并拍照。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项目中的一个报考,不允许兼报。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所有毕业生,原则上只限在生源县(区)报考。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原件,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未就业市外、省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参加报名,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庆阳市。
   (6)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4、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考安置资格外,2016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安置项目。
   5、准考证发放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原件,于7月7日至10日由本人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于7月7日至10日由本人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各县(区)考务办要按照招考条件要求须重新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6、经费保障
   市、县(区)组织选拔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二)考试
  1、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
   2、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3、内容及范围: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区)根据各岗位招考指标和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考指标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向市考务办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考务办研究报省考务办同意后一并录取。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于7月30日前将录取人员书面报告、《进村社区上岗信息备案表》、《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资格审核表》、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放弃人员情况说明等材料报市考务办进行复核。因婚被录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批、上岗
   “三支一扶”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批,报省上备案。所有人员审批后,由各县(区)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
   
四、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人员
   1、“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两年。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省人社厅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间上述费用及管理经费由省财政承担,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发放,并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 号)要求,及时落实生活补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2、按照甘人通〔2006〕59号和甘人通〔2006〕6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后,自愿在基层继续工作,综合考核合格者,经市人社局审批,县(区)人社局按照专业对口、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到乡镇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非参照事业单位工作,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二)“进村社区”人员
   1、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人事档案由县(区)人社部门管理,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2、从事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1
   环 县人社局:0934-4421424
   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552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附件:1.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2.甘肃省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庆阳市考务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关于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农牧卫生旅游岗位工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37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卫计委、省旅游局、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等岗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
   2002年及以后毕业(含2015年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本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业;专科相关相近专业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符合以上岗位专业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
   195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须为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教育部门聘用的庆阳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且现仍在教师岗位,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
   (三)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含2015年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四)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含2015年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畜牧兽医、农业类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
   (五)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02年及以后毕业(含2015年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目前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旅游类及相关专业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庆阳生源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三)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三、指标分配
   省考务办根据各市(州)基层学校(包括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实际需求及报名人数,向各市(州)分解下达选拔指标。指标分解继续向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兰州新区倾斜。农村基层幼儿园全省招考指标3520个,其中3000个指标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含甘南州和天祝县藏区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中专毕业生)到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区)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和甘南藏区幼儿园任教,520个指标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到28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农村基层幼儿园任教。
   全市选拔指标待省考务办下达后,根据各县(区)各岗位实际需求及报名考生数,在笔试前分解下达各县(区)。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不向县(区)下达,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录取。
   四、选拔程序
   选拔招考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择优选拔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共6天。
   2、报名地点
   各县(区)确定后公布。
   3、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在市考务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下,由各县(区)考务办具体负责,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市、县(区)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报名和信息采集汇总等工作,各级教育、农牧、卫生、旅游等部门负责做好资格审核及专业认定等相关工作。
   (2)2002至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户口簿(户口迁移证)、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2)、生源地户籍证明(户口迁出的持原户口薄或公安部门证明)、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原件报名。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其中,省外院校庆阳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报名。
   (3)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级人社部门证明、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
   (4)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现场接受资格审查,采集个人信息并拍照。
   (5)根据报考专业要求,毕业生只能选择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基层旅游岗位4个招考项目其中一个填报,不允许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6)报考人员原则上只限在生源县(区)报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原件,在新户籍所在县(区)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未就业市外、省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县(区)参加报名,录取后须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庆阳市。
   (7)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县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代课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或理科教师岗位中一个岗位,不允许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报名时,本人须提供县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须盖合缝章)、县乡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的现仍然在岗及连续从教证明、本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1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等。各县教育部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有关原始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填写《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并拍照。各县教育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人员要在县、乡(镇)、村(社区)及所在代课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信息报同级考务办公室汇总,同时,将公示情况及报名信息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4、资格复审
   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安置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除取消本次招考安置资格外,2016年度不得报考省、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安置就业项目。
   5、发放准考证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代课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7月7日至10日由本人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于7月7日至10日由本人到报考县(区)领取准考证。各县(区)考务办要按照招考条件要求须重新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6、经费保障
   市、县(区)组织选拔招考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市、县(区)同级财政负担,不向报考人员收取。
   (二)考试
   1、考试组织
   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财政、农牧、卫生、旅游、体育等部门成立市、县(区)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乡镇卫生院,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旅游岗位只进行笔试。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除进行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4、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150分):
   (1)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相关专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保  教知识与能力。
   (2)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教师岗位分文科和理科两大类。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
   (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4)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等。
   (5)基层旅游事业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等。
   5、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各县(区)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招考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指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初选、体检、公示
   各县(区)根据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基层旅游岗位和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文、理科指标)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考生总成绩(基层幼儿园教师的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换算所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区)可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或由县(区)向市考务办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考务办研究并报省考务办同意后,并列人员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工资由县(区)财政负担。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各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公示后,于7月30日前将拟录取人员相关证件、《资格审核表》及《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 岗位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报市考务办进行复核。
   (四)审核、录用、上岗
   市考务办和市教育局分别对县(区)上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资格逐一进行复核,普通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进行公示,代课人员由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审批。审批后,各县(区)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工资2015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录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县(区),由市、县(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从2016年起,纳入省对市、县(区)转移支付基数,市、县(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政策予以落实。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报考资格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0934-8683373
   西峰区人社局:0934-8222735
   庆城县人社局:0934-3222536
   宁 县人社局:0934-6622297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1
   环 县人社局:0934-4421424
   华池县人社局:0934-5121552
   合水县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宁县人社局:0934-6121514


   报考专业咨询电话:
   庆阳市教育局:0934-8680263
   庆阳市农牧局:0934-8215093
   庆阳市卫计委:0934-8213487
   庆阳市旅游局:0934-8212126
   附件:
   1、
甘肃省2015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2、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庆阳市考务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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