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通渭县引导25名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公告
2015-10-20 13:35:47   来源: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甘肃万名备考群:261560927为加强企业人才配置和储备,充分调动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积极性,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就业,根据定人社发〔2015〕323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下达我县向企业引导推荐25名普通高校毕

甘肃万名备考群:261560927

为加强企业人才配置和储备,充分调动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积极性,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就业,根据定人社发〔2015〕323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下达我县向企业引导推荐2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采取未就业毕业生自愿报名与用人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届时将在县南园训练馆举办招聘会,服务企业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现场对接,通过面试确定推荐对象,由县人社局审查确定后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招聘对象

通渭县生源,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定西市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招聘企业岗位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工作或自主择业。

三、招聘时间

2015年10月23日,9:00—17:00。

四、招聘地点

通渭县南园训练馆

五、福利待遇

1.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

2.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代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服务企业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3.服务期内,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

4.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用企业工作,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享受甘政办发〔2013〕92号、甘政办发〔2014〕103号、甘政发〔2015〕63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服务期满后,企业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六、其它事项

1.请未就业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携带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应聘;服务企业要优先选择推荐城乡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请符合条件且有用人需求的县属25家服务企业,派专人携带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信息及相关资料与10月22日前交通渭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同时签订为聘用高校毕业生支付工资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联系单位:通渭县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2-5912215 0932-5552580  

附件:通渭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服务企业岗位需求情况简表

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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