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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6〕268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就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择优招募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支农、支医、支教、支企工作(以下简称县选“四支招募计划”),现就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泾川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乡镇基层岗位、企业工作;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招募名额
2016年全县计划招募县选“四支生”140名,其中:选拔支教、支农、支医(以下简称“三支”)服务生70名,选拔支企服务生70名。
三、选拔条件及程序
(一)“支教、支农、支医”岗位
1、选拔条件
本次报名不再按专业分设岗位,“支教、支农、支医”做为一个服务岗位进行报名,不限专业。报考“支教、支农、支医”岗位的学生可同时参加“支企”岗位服务生选拔。
2、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5日(双休日除外,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在县人社局三楼大厅北侧。
报名方式及提供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婚迁人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新户籍地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本、《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平凉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及近期2寸彩照4张,并填写《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费150元。
(2)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泾川县第三中学(请考生在考前5日内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及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作、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相关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总分值150分。
(3)体检复审。报考“三支”岗位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三支”总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体检范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录用公示。县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成绩、体检和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填写《平凉市2016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3),附拟录用人员的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市人社局审核。
(5)培训上岗。确定录用的支农支医支教服务生,由县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
(二)“支企”岗位
1、确定服务企业资格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办法确定服务企业资格,以县属中小企业为主,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确认。在资格审核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违法经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2)不按章纳税,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3)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确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选拔方式:支企岗位人员,采取县人社局审核推荐、毕业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县属中小企业进行双向对接洽谈,由企业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
4.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5日(双休日除外,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5. 报名地点:在县人社局三楼大厅北侧(县中医院旁)。
6.参会企业申报:参会企业请于11月8日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招聘需求信息(按照附件1统一格式报送)到县人社局3楼大厅“企业招聘”窗口申报招聘计划,并将企业招聘需求信息电子版发送至244737785@qq.com邮箱。招聘信息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相关条件及工资待遇等,招聘岗位不得设置就业歧视性条件。
7.其他事项
2016年12月16日前,企业将指标内确定的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学籍档案、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平凉市2016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四份)报送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并随文上报《2016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录用人员上岗信息备案表》(附件3)及其电子版,电子材料发送至244737785@qq.com邮箱。
五、经费保障
(一)“支教、支医、支农”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项,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生活补贴中扣除缴纳。
(二)“支企”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两项。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县财政负担1500元,用人企业负担不得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规定为服务生办理社会保险,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
六、服务期间的管理
“三支”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泾人社发〔2014〕159号《泾川县“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支企服务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平人社通〔2015〕262号《平凉市到基层企业服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一)服务期间,“三支”岗位服务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人社局,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企岗位服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免费代理,企业建立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企业,企业没有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二)服务单位负责毕业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县人社局负责服务毕业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其他政策的依据。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服务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四)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不依法为高校毕业生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扶持资格。
(五)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可由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六)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升学深造。
七、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三支”人员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人员服务期满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
八、有关优惠政策
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证明》等证件,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加分后分数达到“三支”岗位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照本人的报考岗位一并予以录取,不占用已经确定的招募指标。
九、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县选“四支生”选拔招募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招募的组织实施工作。
特此公告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日
甘肃华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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