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备考群:287415686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酒泉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为酒泉中学、酒泉师范学校公开招聘体育教师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酒泉中学体育教师(足球教师)1名;
酒泉师范学校体育教师(篮球教师)1名。
详见附件《2015年酒泉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岗位简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5年酒泉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体育教师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2.报名地点:招聘单位行政办公室。
报考酒泉中学体育教师岗位的,报名地点为酒泉中学综合楼四楼;
报考酒泉师范学校体育教师岗位的,报名地点为酒泉师范学校综合楼三楼。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携带电子照片。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它方式报名。
4. 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酒泉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教学能力测试占30%的比例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的1:3,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的,经酒泉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到1:2,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2的,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由酒泉市教育局和酒泉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体育教育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5年7月7日9:00时至11:00时。
(3)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15年7月6日分别到酒泉中学和酒泉师范学校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专业技能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5人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测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5人以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测试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局参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制定测评办法及评分标准,按报考岗位分别测试足球专项技术或篮球专项技术。
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方式为指定授课内容模拟现场教学。
教学能力测试小组由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招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由酒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酒泉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复审
拟聘人员中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后,由酒泉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2015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酒泉市教育局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聘用单位。
附件: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酒泉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37—2612244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0日
加入方法(第一时间招考资讯)甘肃华政10万人关注的微信平台 ①:进入微信→右上角[+]→添加朋友→输入公众账号或微信号 【 gshzgwyw】直接查找,最后点击关注; ②:进入微信→发现→扫一扫(该二维码),试试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