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164号)精神和《灵台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为解决我县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灵台籍2021年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持有《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
二、招聘条件
⒈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幼教工作;
⒉ 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本人愿意到基层幼儿园工作;
⒊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传染病史;
⒋ 2019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⒌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具体招聘专业及条件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207室)报名。报名从2021年8月3日开始,2021年8月6日下午6点结束。报名时,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灵台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1份,准备并提交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共100分,按60%的成绩计入总分。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幼师基本技能、素养等内容,共100分。按40%的成绩计入总分。根据招聘名额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由灵台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面试合格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当名额末尾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体检。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中有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合格线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体检结束,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在县门户网站等县级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
(八)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
毕业生聘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筹分配基层幼儿园工作。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933-5938681。
附件:
1: 灵台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列表
2: 灵台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3: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灵台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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