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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镇原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镇原中学、镇原二中和镇原职专三所学校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选聘公办教师6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在镇原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公告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选聘指标
镇原中学8名,镇原二中38名,镇原职专15名(具体岗位见附表1)。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心健康,关心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
2.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年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3.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高中教师报考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初中和小学教师报考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
(二)必备条件
报考共分三类,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类: 完全中学高中部一线任课教师可报考镇原二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在职取得的高一级学历应为师范类。
2.第二类:完全中学初中部和初级中学一线任课教师可报考镇原中学和镇原二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岗位,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本科。第一学历为重点本科师范类院校毕业的小学教师也可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的上述学科,其中报考镇原中学学科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第三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级中学和小学一线任课教师可报考镇原二中的体育岗位及镇原职专的所有学科岗位。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体育学科的第一学历为本科师范类专业。
(2)报考县职专的音乐舞蹈和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的第一学历为本科专业。
(3)报考县职专医学类、数控技术、机电和农业类的第一学历为专科以上。
人文教育专业可选择报考历史或地理学科;机电一体化专业可报考机电学科;医学类为临床医学、中西医、护理等专业;农业类为农业生产和经营等专业;音乐和舞蹈专业可报考音乐舞蹈学科。农村教育硕士未毕业的教师不允许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镇原教育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告,面向全县公开选聘。
(二)自愿报名
符合选聘条件的高中教师按照现任教学科选择报考岗位,初级中学和小学教师按照所学专业对口选择报考岗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人从镇原教育信息网下载《2015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附表2)和《2015年县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3),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于2015年7月15日至29日持审批表和登记表(电子版)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到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
报名人数达不到下达指标2倍的岗位,经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以调减指标或调整报名条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对近年来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师德方面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考试资格。个人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校出具虚假证明的,实行责任追究。
(四)考试
选聘考试分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选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试地点候考。
1.笔试。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基础知识,音乐舞蹈类含音乐和舞蹈基础知识,计算机、医学、数控、机电、农业类为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初步定为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成绩不满60分者,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按招考指标的2倍确定。测试采用说课、现场答辩等方式,分文、理科进行,测试内容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计算机、医学、数控、机电、农业类为高中物理和生物教材。具体测试试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测试人员随机抽取,测试分值为100分。评委依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分别对每一位测试者进行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被测试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分类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聘人员。成绩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选聘对象。
(七)考察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此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选聘人员上岗后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体、人社、编委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原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选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业务办理。
附件:
镇原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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