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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增强培训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5名。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税务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业务技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事业干部或公务员身份。
(四)普通高等学校一本院校财政、税收、审计、会计、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现场报名地点:甘肃省税务干部学校(天水市秦州区滨河南路13号)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三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甘肃省税务干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试讲通知书。试讲时间、地点见试讲通知书。
(三) 试讲与答辩
试讲与答辩各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实行试讲与上机操作,按100分计算,其中试讲占40%,上机操作占60%。
1.试讲与答辩当日确定试讲与答辩内容,试讲者限时准备课件,按要求试讲,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试讲结束后,进行结构化答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试讲结束后,组织上机操作。
2.试讲与答辩采取现场评定打分。
(四)加分统计
1.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211院校加1分,985院校的加1.5分,二者不累计加分。
2.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格的,每项加1.5分。
(五)成绩汇总
1.个人总得分=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加分项得分
2.个人总得分=试讲成绩×40%+上机操作成绩×60%+加分项得分
(六)考察
1.根据个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排序。
2.考察工作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技能、工作业绩等,对考察对象予以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书面考察报告。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八)办理选调手续
体检合格,在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批后,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四、选调教师待遇
1.选调教师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调入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任手续,享受与学校同类人员相应的工资、津补贴及福利待遇。
2.选调人员有行政职务的享受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同类同级别相应的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评聘。
3.现公务员身份人员调入学校后转为事业编制干部。
4.个人住房执行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学校不予解决。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选调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gs-n-tax.gov.cn )公布,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选调人员请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在考察和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公告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甘肃省税务干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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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8-8623292(朱老师) 13909389169(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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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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