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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决定为张掖中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或有在职工作经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享受国家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或为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或被评为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院系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以上优秀大学生。
4.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报聘对象条件 | 联系方式 |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
张掖市教育局 | 山丹培黎学校 | 6 | 教师 | 本科 | 财务会计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二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具有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资格证,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 | 张吉忠 |
本科 | 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各1名 | 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二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免费师范生、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 |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园艺各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二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免费师范生、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研究生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 | |||||
张掖中学 | 8 | 教师 | 研究生 | 汉语言文学、数学、历史各1名,英语2名 | 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具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二本院校本专业毕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英语专业须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 李晓明 13830661076 | |
教师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足球方向)、软件工程、广播电视编导各1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二本以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具有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书,软件工程专业须有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 | ||||
张掖市特殊教育学校 | 4 | 教师 | 本科 | 特殊教育、幼教专业共4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二本及以上未就业特教、幼教专业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 | 左明 | |
张掖市幼儿园 | 1 | 教师 | 本科 | 学前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年龄在26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有幼教工作经历者优先。 | 李怡铭13919741118 |
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张掖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3月19日16:0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或通过联系电话到入住宾馆报名。
2.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允许报考,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教育局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张掖市教育系统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面试(考核)
1.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进行,择优提出拟招聘人选。各专业面试开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特别紧缺专业可以适当放宽。面试考核组由用人单位、市教育局、纪检组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平均分进行计算。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
3.面试时间:
张掖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6年3月20日上午08:30。
面试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按计划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面试考评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组织考核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认定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不得违约,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教育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聘工作张掖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936-8214952(张掖市教育局纪检组)
0936-8225341(张掖市教育局人事科)
张掖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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