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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中小学教师组:2017年8月8日上午7:00报到
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组:2017年8月8日至8月10日每天上午7:00报到
2.面试地点:城关初中
二、面试分组:分中小学教师组和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组。其中:中小学教师组35人,小学学前教育教师组130人。
三、面试时间和计分: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人员说课时间10-15分钟,总分100分;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及教师艺术素养展示时间10-1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语言表达能力25分,艺术素养75分(音乐25分、美术25分、舞蹈25分)。
四、有关要求:
1.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被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舞蹈服装,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吵闹、威胁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场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姓名。如违犯规定,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考场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进行才艺展示需要音乐伴奏的,一律用U盘自备伴奏音乐,格式为MP3。
5.参加面试时不得超时,从主考官宣布开始答题后开始计时,思考和答题均含在面试时间内,一旦超时工作人员有权叫停并影响个人得分。
6.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抽签后至面试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候考室;参加完面试的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中小学教师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在休息室等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待本科目全部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7.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答题提纲等带出考场。
镇原县特岗教师面试领导小组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