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消除城区义务段小学大班额,解决城区新建中小学、幼儿园所需师资,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公派教师选拔补充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就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补充计划
1.靖远县第三中学(清华园实验学校)
小学: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6名,共计30名;
初中:语文2名、数学3名、外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共计10名。
2.城区其他小学
语文4名、数学3名、英语4名,共计11名。
3.城区幼儿园 幼儿园教师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城区其他小学、幼儿园教师
1.必备条件
(1)全县农村小学、幼儿园现任在岗公派教师,不得跨学段报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工作期间业绩突出,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原则上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原则上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农村工作满5年且近五年至少有3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在农村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选择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以下10项中至少具备3项。)
(1)近五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岗位练兵、教学评优”、“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质课竞赛,并获县级三等及以上奖1次。
(3)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1次。
(4)获得县级及以上德育方面的表彰奖励1次。
(5)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1项。
(6)本人单独或作为执笔人,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在县级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
(7)获得过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
(8)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本人且本人辅导的学生参加本专业学科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三等及以上奖1次。
(9)被评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10)在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以下学校有5年以上、教学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清华园学校
(1)全县义务段中小学现任在岗公派教师。城区义务段中小学每学科限报1人,各学校根据本校教师学科结构审核把关,同学科年龄大者优先。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工作期间业绩突出,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3)原则上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199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必须满5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4)报考各学科教师岗位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限报一个岗位,不得跨学段报考。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程序
1.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靖远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招考补充教师报名表》,经所在乡镇教管中心、局属学校审核同意后,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业绩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所在教管中心,由教管中心、局属学校指定专人统一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至27日,到所在乡镇教管中心报名。乡镇教管中心审核汇总后,于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指定专人统一上报教育局,逾期不予补报。7月29日下午4:00由教管中心指定专人统一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及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
1.城区其他小学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采用笔试方式。笔试以现行义务段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为主,分学科命题、考试,考试内容包含课程标准、教材教法、课改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按90分钟安排题量,满分100分。
2.清华园学校教师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笔试以现行义务段中小学教材为主,分学科命题、考试,考试内容包含课程标准、教材教法、课改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按90分钟安排题量,满分100分。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评两部分。(1)片段教学展示内容由考生自主选择准备,时间10分钟以内;(2)综合素质测评采用评委现场提问和才艺展示方式,时间5分钟以内,共计时间15分钟。
(三)录取人员确定
1.城区其他小学、幼儿园教师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招考计划,确定并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招考计划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同意后按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分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2.清华园学校教师,笔试成绩合格(60分)进入面试。录取以面试成绩为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分年龄段(30-35岁、36-40岁、41-45岁、46-50岁)录取。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成立城区小学及幼儿园选拔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下载>>>
靖远县教育局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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