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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加大从基层选拔干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健全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天水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市组发〔2015〕3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5年天水市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本次计划统一遴选工作人员26名,涉及16个市直部门单位21个职位。
二、遴选范围
1、县(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在职在编,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干部。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优秀干部,经单位党组织同意也可推荐参加其他部门单位的遴选。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和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学士以上学位;
6、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
7、达到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等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要求
1、报名。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请直接与各单位公布电话联系)。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报考职位,向用人单位填报《2015年天水市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在天水党建网下载),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5人,少于5人的,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2、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配合实施。
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星期日)9:00—12:00,考点设在市委党校。
试题由市委组织部委托权威机构或专家进行命制,实行百分制,突出针对性和岗位特点,更好地测试、考察应试者人岗相适情况。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将成绩通知考生本人,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
4、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最后综合成绩。
5、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及以上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和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有关情况。注重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审核,对发现存在档案涂改造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察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考生最后汇总成绩。
6、借调试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核,并在用人单位和干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为期半年的借调试用手续。
7、研究决定。
经借调试用合格,符合职位要求、干部职工反映评价比较好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提交正式调动报告,研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期间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借调试用期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五、遴选时间
遴选工作从公告发布之日开始,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附件:1、2015年天水市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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