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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定西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请考生根据附表中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二、地点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城南三路南侧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
三、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条件提供相应证件,主要有: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项目服务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等。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报到证或派遣证);已就业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证明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服务期满的证明;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证明需包含以下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在校学习时间段、专业、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学制、毕业时间以及是否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等。
报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项目职位”人员需提供:项目服务证、市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具体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要提供省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报考“民生实事项目”职位人员需提供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同时,以上人员还需提供: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相关证明。
部分职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记录备案。
2、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发放面试通知书。
联系电话:0932—8232000
定西市考录办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