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交流群:590976331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
为切实做好2017年扶持引导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服务工作,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正宁县2017年扶持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9月12日 9:30-11:30
地 点:正宁县人社局新办公楼一楼大厅(轩辕大道西段邮政局隔壁)
二、对象及条件
1、非公企业就业招聘范围。尚未就业的正宁生源(含因婚落户正宁的外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已报到注册的。
2、就业见习服务招聘范围。离校尚未就业的正宁县户籍的(含因婚户籍迁至正宁县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招聘条件。扶持就业和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凡属建档立卡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城市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扶持就业。
三、方法及步骤
1、组织招聘。9月12日上午举办招聘会,组织用人企业和县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场双向对接。应聘者须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2张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等材料,现场填写《正宁县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报名表》。凡属建档立卡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城市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参会企业自行准备桌签一个(尺寸:250px*525px,企业名称用红色油光纸打印),X展架一个(尺寸:2000px*4000px,内容为企业简介、招聘需求人数及岗位、招聘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
2、资格审查。用人企业在9月13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人选。用人企业和人社局共同负责,结合企业用人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意向,确定拟扶持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服务政策规定
1、毕业生到县内非公经济组织服务期限为3年,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月)。
2、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担。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见习政策规定
1、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间,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用人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70元/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凡参加当年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见习期满优先享受市扶持对接政策。
2、参加社会保险。由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服务期的管理
服务期间,用人单位负责毕业生的管理使用,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认真落实对接期间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毕业生的相关待遇。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所在县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服务人员继续留用。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服务人员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934-6121514
附件1:正宁县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报名表
附件2: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资格审查表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6日
甘肃华政教育
总部(城关) | 安宁校区 |
兰州市城关区南关什字世纪广场A座17楼 | 安宁区安宁西路45号(安宁交警队旁) |
0931-8441114、15693198880 | 0931-7674953、13389408660 |
最新、最快信息请关注下面华政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