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备考群:338219021
为了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补充优秀年轻力量,建立面向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规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的通知》(文办发﹝2014﹞11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16个县直单位,共设置22个岗位,计划选调47人(详见《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及驻文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三)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记录。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10月1日)。具体年龄条件参照《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要求。
5、报考公务员岗位的,必须是已登记的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人员。
6、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符合选调单位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律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按照报考岗位性质,报考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01501,201502,201503)的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公务员岗位(岗位代码:201504,201509)和事业岗位(岗位代码:201505,201506,201507,201508,201510,201511,201512,201513,201514,201515,201516,201517,201518,201519,201520,201521,201522)的在县人社局二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 (并附电子版,可登录甘肃文县网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报考公务员岗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文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各公开选调岗位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或在不改变考生报考意愿的情况下进行岗位合并;取消的选调岗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依照考试工作方案进行,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分别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采取核减选调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面试依照考试工作方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岗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组织、人社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者,经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递补只能进行一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拟选调人员,报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
(六)公示及审批
在甘肃文县网等媒体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复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纪律监督
为了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在招考工作中,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监督部门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
县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939-5524930
县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939-5522745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939-5522123
附件:1.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xls
3.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本公告由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可在甘肃省文县网http://www.gswx.gov.cn、文县党建网http://www.gswxdj.gov.cn查询)。
文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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