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备考群:338219021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对新区人民法院部分工作岗位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公开选调(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一)范围条件
1.选调人员全省法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体条件详见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
2.选聘人员具有兰州市户籍且符合报考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详见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3)
(二)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7日。
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兰州新区经十路西侧)。
选调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身份证及复印件;③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由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⑥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选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4);②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2.考试每个报考岗位人数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人数的,相应调减岗位数。
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履历量化和考察根据考试成绩,选调人员按照岗位数的3: 1确定人选进行履历量化和考察;选聘人员按照岗位数的3: 1确定人选进行履历量化。
4.成绩计算及公布选调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履历量化成×20%+考察组打分×40%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履历量化成绩×20%
5.体检和政审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另:选聘人员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其中协警岗位在体检前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人选确定和公示经兰州新区党工委审定拟选调(聘)人选后,在兰州新区官网、人才网站进行公示。
7.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其他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工资标准按照新区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傅勃儒 18193119211 白俊德 13893607619
附: 1.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rar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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