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备考群:338219021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党群机关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灵台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办法(试行)》和《关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县编委审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为县委办等33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注重能力、人岗相宜原则;
3.公平、公开、择优原则。
二、遴选岗位、名额及要求
详见《灵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表》(附表1)
三、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工作须满2年以上(2013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转正定级且工作满2年以上(2013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1.报名。报考者到各遴选单位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2月2日开始,2015年12月7日下午6点结束。报名时须提交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一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大小20KB左右)。原则上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报考人数达不到时,取消该遴选职位,报考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12月8日,由各报名单位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编委办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最后审定。
3.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统一命题,以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测试为主。笔试成绩按35%折合计分,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35%折合计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得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得分按30%折合计分。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综合成绩及掌握了解情况差额比选,提出最终用人意见,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30%
6.调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通知选调人员到岗工作,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下发正式调动文件,办理工资关系等手续,不合格的介绍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2:灵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 共 灵 台 县 委 组 织 部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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