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备考群:338219021
根据兰州新区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需求,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2名纪检监察干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导向;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及要求
须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兰州新区2016年纪工委(监察审计局)选调干部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公开选拔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6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组织部调配录用处(地址:兰州新区管委会1号楼221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行政事业干部身份证明材料;
④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4.资格初审
所填信息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若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取消参加公开选调的资格并将确认结果反馈报考人员。
(二)考试与考察
1.考试方式
每个报考岗位开考比例应达到1:3以上,若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人数的,相应调减岗位数。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和履历量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总成绩=面试成绩×60%+履历量化成绩×40%。
2.考察
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新区组织部会同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作出考察评价。
(三) 体检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人选确定和公示
经兰州新区党工委审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后,将在兰州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59387
监督电话:8259118
附件:1.兰州新区2016年纪工委(监察审计局)选调干部岗位一览表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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