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州市国资委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3-10 10:28:58   来源:兰州日报   评论:0 点击:

选调生备考群:338219021& 65279;根据工作需要,报请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兰州市人社局同意,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遴选计划本次计划遴

选调生备考群:338219021

根据工作需要,报请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兰州市人社局同意,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8名。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8个县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2016年3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87号331办公室)。

3.(1)《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登录“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lzgzw.gov.cn/)网站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按照公开遴选的条件和资格,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的能力以及实际运用所学财务、法律等能力;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结构、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按照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后,可最低降至2:1的比例,最低比例达不到的,经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后,重新进行遴选。考试由兰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被考察人员名单,被考察对象提交当年体检报告。按照公务员体检普通标准,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合格者,兰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考察小组,到其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提出拟调入人员名单,提请中共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五)在“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对拟调入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统一执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纪委监察室0931—8824278

本公告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公告可登陆“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lzgzw.gov.cn/)查询。

联系人:杜沛蔡维奇

联系电话:0931—882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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