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工作力量,经新区党工委同意,现面向全省公开择优选调13名干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岗位(13名)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岗7名、社会保险工作岗2名、基金会计岗1名、医疗保险岗1名、就业工作岗2名。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2.具体条件
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
②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干部岗位简表》(附件1)。应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是指公告之日前已取得国家认可的正式毕业学历、学位。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至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8:30—18:00(中午不休息),逾期不再办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0920(社保局综合处)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③行政事业干部登记表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近期免冠蓝底两寸照片3张。
4.资格初审经审核,应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符合岗位要求的,视为通过资格审核;若信息与报考岗位不符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反馈报考人员。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和履历量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无理想人选,公选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压缩选调人数。
(三)成绩计算及公布
1.核算方法(总分100分):选调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履历量化得分×40%;
2.公告、考试成绩以及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统一在兰州新区人才网(www.lzxqrc.gov.cn)进行发布。
(四)体检根据最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办理调动手续拟录用人员经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办理调入手续。咨询电话:兰州新区组织部 0931-8258673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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