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委办公室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数量
计划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县委办公室1名,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2名,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1名,县档案局1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一般干部(不含未转正的服务期内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
(二)选聘条件
参加公开招考的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因见习期内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
2、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须在乡镇、县直单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须满5年),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乡镇、社区、县直单位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热爱相关职位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年龄和其他报考条件要求。
三、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选聘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7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前楼218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并填写《环县2014年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环县党建网公告栏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包括2014年4月17日县人社局发布的《环县财政监督检查局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所有岗位在内的其中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4:1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经审查符合选聘条件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不到4: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二)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
2014年5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2014年5月13日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同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确定考试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当场公布。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考察。
(四)考察
1、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人社局、选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进行。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应考人员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考察成绩。
2、考察时间:以考察通知为准
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20%计算出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及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在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岗位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的合格与否结论,并加盖医院印章。
(六)选聘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其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县委同意后,由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环县2014年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击下载附件)
中共环县县委组织部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