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160号)精神,今年我省将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以及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以下简称“进村社区”)。为了做好我市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标分配
全省选拔12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报考范围
1、“三支一扶”报考范围:2014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进村社区”报考范围: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3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4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市、县(区)有关部门分别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在各县(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县(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各县(区)可邀请公安机关协助维持现场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1)、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天水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5)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甘肃省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电子表格,于6月3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
(三)有关要求
1、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2、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4年7月12日, 9:00—11:30。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审批
(一)初选、体检、公示
1、各县(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经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复核结束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并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审批
公示结束后,“三支一扶”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毕业生收取。
附件:天水市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