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遴选和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07-03 13:26:5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全国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遴选和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数量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年全国首批27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省范围公开遴选和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数量

本次遴选机关工作人员5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遴选机关工作人员除《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3年以上从事文秘、财经、国土规划、建设工程和农业农村等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全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资格条件

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4)具有3年以上从事文秘、财经、国土规划、建设工程、计划统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农业农村等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lzgxqgwh.lanzhou.gov.cn/),自行查询《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和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8:30至7月17日18:00。报名人员登录“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lzgxqgwh.lan-zhou.gov.cn/),下载《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和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表后,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起发至兰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邮箱(lzgxqbgs@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由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条件和职位需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7月18日通过兰州高新区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初审合格人员于7月19日、20日,在“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一楼政务大厅”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关工作人员需同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

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进入考试环节。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本次遴选和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工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35%+面试×35%+能力测试×30%。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8月2日上午8:30-12:00。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能力测试。由兰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对入围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现场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高新区党工委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并写出考察评价材料。

考察结束后,综合考试、面试、能力测试、组织考察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按照会议票决、公示、统一办理调动手续等组织程序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为保证公开遴选和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怀信0931-5607679 13609332492 刘一蓉0931-5607563 13669363852

举报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 0931-5607623、5607679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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