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国税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14-08-04 13:38: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4年甘肃国税事业编备考群:212959049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
2014年甘肃国税事业编备考群:212959049 甘肃事业单位备考群2
   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 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1996年8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8 月1日至199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至1996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具备《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名前,应聘人员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关于2014年甘肃省国 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报考指南》等有关要求和说明,查阅《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详 细了解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后,再确定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在2014年8月8日至8月15日(每天8:30至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身份证信息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报考指南》,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序号

    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14年8月8日至8月16日(每天8:30-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8月8日至8月15日 (每天8:30-18:00)期间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8月16日8:30-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8日至8月17日(每天8:30-18: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www.rst.gansu.gov.cn) 网站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的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再缴费)。

    1.上传照片

    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先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必须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 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报考人员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无法完成网上报 名确认。

    2.缴费

    照片上传并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18日18:00前登陆报名系统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期进行上传照片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和缴费成功后,于8月27日至29日(每天8:30-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要使用,不得遗失。

    四、笔试

    (一)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达不到1:3比例又无法通过压缩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的, 该岗位招聘计划自动取消,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将应聘人员缴纳的报名费退还本人。对于取消和压缩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 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

    (二)笔试内容

    1.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税收基础知识占2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写作占20%;

    2.专职教学税收专业岗位:税收知识占50%,会计基础知识占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3.专职教学会计专业岗位:会计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20%,法律基础知识占10%,写作占20%;

    4.专职教学法律专业岗位:法律知识占50%,税收基础知识占20%,写作占30%。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

    (五)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于9月中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于9月中旬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岗位招聘计划3 倍的数量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若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时,资格复审人选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资格复审时,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根据网上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招聘岗位有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还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 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按照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应聘人员还需携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底2寸证 件照2张。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要真实、准确。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认定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 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若有压缩招聘计划的,以压缩后的招聘计划为准)3倍的数量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 员名单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统一公布。面试工作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负责,面试时间和地点于资格复审后在上述网站进行 通知。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信息中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

    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实际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 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因个别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人数2倍的,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 分方可进入体检,否则,该考生自然淘汰,该岗位自动取消。

    体检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 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甘肃省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 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履职能力等,对考察对象予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形成书面考察 报告。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http://www.gs-n-tax.gov.cn)公布,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请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有关信息。

    (四)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公告由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815395;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

    网上缴费易宝支付客服咨询电话:400150080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85635;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931—8410240。

    附件:

    1、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打开链接

    2、2014年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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