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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工作公告
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2014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崆峒区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范围
选拔范围为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注册登记的崆峒区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参加2014年全省“民生实事”、“三支一扶”、“进村社区” 、“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并获得《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调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乡镇基层岗位工作。
二、选拔名额
1.本次计划选拔大专(高职)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260名,其中:区招基层事业单位服务岗位(支教、支农、支医)选拔服务生160名,支企服务岗位选拔服务生100名。
2.参加2014年全省“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拔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将分项目组织报名,选拔名额根据各项目报名人数按比例在计划外另行分配。具体名额计算方法为:
①未录用“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农、支医名额=今年未录用“大学生村官”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160÷今年省招1万名未录用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逢小数进位);
②未录用“大学生村官”支企名额=今年未录用“大学生村官”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100÷今年省招1万名未录用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逢小数进位);
③未录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名额=今年未录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160÷今年省招1万名未录用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逢小数进位);
④未录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企名额=今年未录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100÷今年省招1万名未录用毕业生本次报考“四支”人数(逢小数进位)。
三、选拔岗位专业要求
(一)区招支教服务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报考“支教”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二)区招支医服务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服务工作。报考“支医”岗位的毕业生,须为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三)区招支农服务生:到乡镇涉农站(所)从事服务工作。报考该岗位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四)区招支企服务生:到中小企业管理岗位或生产一线工作。报考该岗位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四、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27日,共7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人社局(崆峒区东大街10号)
3.报名方式及提供资料:
①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携带以下资料代报。
②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报名时,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④参加2014年全省“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选拔考试,并获得《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的崆峒区生源(不含工业园区)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单”,并加盖该项目牵头招考部门公章。
(二)选拔录用:
1.本次选拔只组织报名,不单独组织考试。在参与报名的高校毕业生中,以参加2014年全省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笔试成绩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选拔名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对于《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排名靠前,未按规定时限现场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视为主动放弃该次选拔资格。
2.将2014年省招“民生实事、基层服务”就业项目报考毕业生《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160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支教、支农、支医)从事服务工作,选拔名额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基层事业单位(支教、支农、支医)录取结束后,再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100名毕业生到企业从事服务工作,选拔名额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3.将2014年省招“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就业项目报考毕业生《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名,按分配名额依次录取,名额末位成绩并列者均一并录取。
(三)复审体检: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将对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四)公示培训上岗。经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并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补贴待遇
(一)区招基层事业单位服务生(支教、支农、支医)。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3项,由区财政承担。其中:生活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5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1800元。
(二)区招支企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800元,其中:区财政承担1500元,用人企业补贴1300元。企业按规定为服务生办理社会保险,企业为服务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凭当年缴费票据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向人社部门申请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六、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服务期间,基层事业单位(支教、支农、支医)岗位服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支企岗位服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中心统一免费管理,企业建立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企业,企业没有党、团组织的,组织关系转至企业所在地社区,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区人社局会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生,服务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区人社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四)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生活补贴、不依法为服务生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扶持资格。
(五)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区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六)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服务期内的支企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七、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支教、支农、支医服务生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服务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关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平凉市崆峒区人社局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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