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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专业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白银市保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检验监测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白银市保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检验监测所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白银市户籍或白银市生源。
2.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学位证人员,专业及其他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要求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招聘办及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或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设在白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兰州路111号)。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2日(9:00-17:00),共两天。
(二)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实验室技能操作、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均为百分制。
(1)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食品检测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实验室技能操作根据招聘岗位的类型和专业要求采取常规理化分析及仪器设备操作问答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每人30分钟。
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答辩时间为每人10分钟。
2.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工作,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报名达不到比例,设置专业笔试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专业笔试低于60分不再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答辩为招聘计划数与答辩人数之比1:3,参加答辩人员按专业笔试成绩与实验室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白银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5.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实验室技能操作成绩×40%+答辩×20%。
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到17:00。
领取地点:白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白银区兰州路111号)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要严格进行资格复审,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审批、聘用
1.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监督检查
要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2015年白银市保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检验监测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白银市招聘办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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