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直事业单位(省直第八期)招聘280人公告
2015-07-20 20:43:44   来源: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评论:0 点击:

事业单位备考群:225829514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省直4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

事业单位备考群:225829514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省直4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201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招聘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两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一般于提交报名申请两天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7月30日前,每天8:30至18:00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在笔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本系统网站通知考生(网址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列表》)。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四、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本系统网站通知。

   五、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人社部门备案)。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列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是否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并在本公告中明确。决定面试的,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音乐、体育、美术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人数不足以上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并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拟聘人员公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八、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政务服务网网站(http://www.gsgs.gov.cn/col/col2373/index.html)、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sub/99.html)、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附件:聘岗位列表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58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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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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