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备考群:225829514
为保证县法院、检察院日常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景泰县法院、检察院201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其中法院10名、检察院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景泰户籍6、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3日
2.报名地点:景泰县体育场电影院旁边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填写《景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分值均为百分制。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者的最终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以便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情况。
考察工作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及与拟聘人员进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按该岗位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1.县人社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2.经审批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提请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用人员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经费由县财政支付。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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