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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精神,2015年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通渭、漳县、岷县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省编办审核,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7名,其中通渭县121名,漳县65名,岷县114名,市直单位57名(其中市幼儿园招聘的7名幼儿教师、市一中招聘引进的8名紧缺专业人才已按规定程序单独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全市实行统一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共5天时间。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通渭、漳县和岷县。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社局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定西市新城区洮阳街中段),主要负责市直招聘单位的报名工作;通渭、漳县和岷县的报名点设在三县政府所在地,主要负责三县所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院校毕业生(职教师资除外),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试用期内人员除外)的,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照片1张。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3.考务费:每人150元。
四、考试
1.考试组织: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
定于2016年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内容:
报考通渭、漳县和岷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的,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报考教育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教育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报考市工信委节能监察支队综合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市直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
4.考试地点:报考通渭、漳县和岷县事业单位的考生,在三县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定西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所有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在考前一周内分别由市、县人社部门负责发给考生。
五、成绩计算
以《专业考试》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最终成绩。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招聘岗位,在笔试结束后需组织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其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执行。
六、初选、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指标及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含加分项)出现并列时,由县上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不合格和公示反映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公示期满后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批。经批准聘用的所有招聘人员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要求
1.近几年选拔到我市基层就业的全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和服务期满、考核安置的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条件者,可按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2.对通渭、漳县和岷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今年的招聘计划中单列,按照考核招聘的方式,经县人社部门考核合格后,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甘教师〔2012〕35号和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甘卫发〔2015〕180号以及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事招聘办发〔2015〕15号文件要求,通渭、漳县、岷县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引进的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占用今年的招聘计划进行考核聘用。
4.因婚户籍迁入我市的外市生源,符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规定的条件者,允许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市上确定公开招聘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可不受地域和户籍限制。
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督人员实施全程监督。
附件:
市、县人社局联系电话:
定西市人社局 0932-8235619 8866549
通渭县人社局 0932-5912215
漳县人社局 0932-4862181
岷县人社局 13679311030
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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