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备考群:480083718
根据《环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环办发〔2014〕3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委宣传部公开选聘文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县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在乡镇、县直单位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工作须满5年),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二、选聘岗位
宣传部机关2名,文明办1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表达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2013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现为一般干部,2013、2014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有文秘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16年1月13日前在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县委前楼218室)。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4方能开考,达不到既定比例的应按比例调减选聘人数或取消选聘计划。1月14日上午8:30在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上午9时至12时,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当日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遇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占30%确定考试成绩,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考察。
(四)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了解、实地查看材料、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应考人员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写作成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考察成绩。按照考试成绩+考察成绩×20%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考察中发现有犯罪前科、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有组织纪律涣散、有不良思想作风、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等参考人员,取消选聘资格。
(五)录用。拟选聘人员在“中国·环县”网、环县党建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先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正式选聘手续,不能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环县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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