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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士兵的就业工作,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天水市人社局协商,决定从我市退役士兵中招录相关人员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的相关企业就业,现将招录退役士兵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兵团屯垦戍边事业,自愿到二师各团(企业)工作,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我市2013年至2015年的退役士兵。
3、身体健康无残疾,有劳动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7日至2月28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查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退役士兵招录岗位情况表(附件2),详细了解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等情况,并下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招录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附件3),下载填写后直接在招聘会上报送。
报名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
报名所需材料:1、退伍证,2、身份证,3、公安机关开据无犯罪记录的证明,4、报名登记表,5、个人免冠2寸近照3张。
三、招录流程:
个人自愿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退役士兵将由招录单位组织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安排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档案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
四、享受优惠政策
1、户籍待遇:
户籍待遇:在师市辖区内就业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等)均可落户为兵团城镇户口,可在居住地落户或在兵团城市落户。因个人原因,暂不在兵团落户的,可办理兵团居住证。
2、身份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等享受属地兵团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子女同等享受属地兵团职工子女现行的入托、教育、医疗、就业等相关政策。
3、住房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的退役士兵,根据本人意愿可选择租赁住房或购房。
租赁住房的,已婚人员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师团提供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前四年免收租金;未婚人员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师团免费提供宿舍,前四年免收租金。四年免租金期满后续租的,租赁费按照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拟购住房的,本人户口应落入就业所在地,享受属地兵团职工的同等购房政策。
4、就业待遇:
所在地师团向招录的退役士兵提供每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的工作岗位。前4年由所在地师团在3000元/月收入基础上加发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兵团给予补助。
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退役士兵,回原籍领取地方政府退役金等各项补助费后,返回就业安置地的费用(按乘火车标准)由用人单位报销,列入师团安置费用中;个人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其入职前培训等费用由师团在相关支出预算中列支。
凡落户师团的退役士兵,参加兵团社会保障的,如愿意自主创业、创办企业,享受兵团职工同等扶持政策。
招录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兵团社会保障体系、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为保证其工资待遇不降低,前3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兵团出资金全额补贴并直补至个人
5、家属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的退役士兵举家搬迁的,安置师团安排其配偶的工作岗位,确保妥善安置;其配偶无论就业与否,前3年每人每月按8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兵团给予补助。随调配偶有职务或有专业特长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专业特点合理安排,与退役士兵同时接收安置。随迁家属自主创业的,可享受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师团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随迁直系亲属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各项税费。有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免费享受师团职业技能培训。
招录退役士兵的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父母,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有关规定,帮助其参加所在地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
第二师铁门关市补充优惠政策:
1、中共正式党员且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到团场就业的,可安排到基层连队聘任副连职。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安排到团场基层连队任专职治安员(享受副连级待遇)。
3、有特殊技能或特殊就业需求的,到师后由劳动保障局负责联系相应的单位,落实岗位。
4、招录安置到36团、37团、38团工作的退役士兵,前4年在3000元/月收入基础上加发1300元/月的生活补助。
四、咨询电话
0938——8393892 0938-8229321
附件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退役士兵安置岗位情况表
附件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招录安置退役士兵报名表
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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