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招警备考群:106750327
一、报考条件
㈠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㈡ 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具体要求);
㈣ 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㈤ 具有博州范围内户籍;
㈥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㈦ 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㈠ 视频巡查:10人(男性4人,女性6人),报考条件:
1. 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考试科目:技能测试、笔试、面试
㈡ 巡控队员:125人(男性119人,女性6人)
1. 文秘岗2人:女性,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
2. 驾驶岗2人:男性,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A1驾驶证,考试科目:技能测试、笔试、面试。
3. 女性巡控队员4人: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考试科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4. 男性巡控队员117人:2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民族:汉族96 人(含回族等无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维吾尔族10人、哈萨克族6人、蒙古族5人,考试科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㈢ 加分项:
1.复员军人:总分加3分、立过三等功的总分加6分、立过二等功的总分加10分;
2. 警校毕业生总分加5分;
3. 在公安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的总分加2分;
4. 具有两年以上驾龄的总分加2分(驾驶岗除外);
5.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加分项。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考分为:报名、政审、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㈠ 报名、政审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2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
2. 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公安局一楼办事大厅。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所需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4张1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和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的需出具从业证明。
5.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 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㈡ 体能测试及技能测试
1.体能测试
① 报考巡控队员的考生首先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子:1500米、10米×4往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
② 体能测试各科目必须合格,总分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50%,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③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单。
2. 技能测试
① 报考视频巡查考生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后,进入计算机技能测试环节,测试项目为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② 报考驾驶岗位考生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后,进入实际操作测试环节,测试项目为:科目二、科目三的相关考试内容。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㈢ 笔试
1. 报考视频巡查岗位测试计算机基础知识。
2. 报考文秘岗位和巡控队员岗位测试综合能力。
3. 报考驾驶岗位测试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知识。
4. 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用汉语答题。
5. 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占总成绩的30%。
6.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单。
㈣ 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男性巡控队员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他招聘岗位考生根据体能(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3. 面试分数: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4. 面试要求:①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前1天到指点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侯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②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③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㈤ 总成绩计算
1. 视频巡查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加分项。
2. 巡控队员、文秘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加分项。
3. 驾驶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加分项。
4. 聘用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㈥ 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本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㈦ 公示
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领导小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阿拉山口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七天。
㈧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与管理
㈠ 招聘的警务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5年,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维稳津贴。聘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㈡ 聘期内,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职级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聘用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工作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阿拉山口市招聘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09-6991593
监督电话: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察局 0909-6995565
阿拉山口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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