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备考群:480083718
按照《环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中共环县委宣传部等9个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中共环县委宣传部1名,环县工商业联合会1名,环县档案局1名,环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名,环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1名,环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1名,中共环县委双联办公室2名,环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2名,中共环县委党校2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一般干部(不含未转正的服务期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坚定,工作积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县直单位干部工作年满3年可以直接报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013-2015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因见习期内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
4、热爱相关职位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及其他相关业务能力。
5、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年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个人身份及其他报考条件。
三、选聘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课堂试讲)、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4日18时前。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委前楼218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免冠2寸彩照3张和已填好的《2016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达到4:1方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既定报考条件,核查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档案造假、涂改问题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填写的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
2016年3月27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三)面试(课堂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课堂试讲)人员。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课堂试讲)。
1、面试(课堂试讲)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课堂试讲)内容:侧重于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报考县委党校职位的,面试以课堂试讲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课堂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课堂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课堂试讲)成绩,同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试讲)成绩占30%确定考试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考察。
(四)考察
1、考察方式。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人社局、选聘单位参与,共同开展考察工作。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应考人员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应性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考察成绩。
2、考察时间:以考察通知为准。
考察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课堂试讲)成绩×30%+考察成绩×20%计算出总成绩,分岗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课堂试讲)、考察等程序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1、2016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6年全县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环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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