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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
我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严格按照《陇南市市直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过市民政局对申请安置退役士兵人员初审、市人社局对市直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士兵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摸底统计、市编办对市直接收安置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审核,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经汇报市政府同意后,现将我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公告如下。
一、安置范围
本公告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包括: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二、安置原则
(一)严格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执行的原则。
(二)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属地管理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四)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
(五)建立遴选机制,坚持择优安置的原则。
(六)父母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的原则。
三、安置岗位及条件
申请安置到市直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须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审核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1、市农牧局下属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总站,安置岗位1人,条件为:熟悉计算机操作, 父母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
2、市委办公室下属市党政专用通信局,安置岗位1人,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有通信保障方面工作经历,有驾驶证,父母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市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局,安置岗位1人,条件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驾驶证并有一定驾驶经验, 父母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
4、市林业局下属市康南林业总场,安置岗位1人,条件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驾驶证,父母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
5、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安置岗位1人,条件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和财会专业工作,有驾驶证, 父母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或符合易地安置条件。
四、安置程序
1、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安置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退役士兵到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报名,报名须持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获奖证书和民政部门审核意见等。
2、资格复审。由市退役士兵安置办公室、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陇南市市直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士兵报名和资格审查表》。
3、审批。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根据安置条件确定拟安置退役士兵,并对拟安置退役士兵进行复核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4、公示。市政府会议审定后,对拟安置的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手续办理。公示结束后,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安置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及电话:
市民政局:0939-6919650
市人社局:0939-8236618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民政局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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