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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州委办发〔2013〕59号),为缓解我州民族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及特殊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紧缺状况,进一步加强我州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州新闻、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全州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其中:州民族日报社4名、州广播电视台20名、州特殊教育学校10名。(具体招聘范围、单位、专业、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州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州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范围为全省,州民族日报社、州广播电视台其他岗位招聘范围为全州。
三、招聘对象州民族日报社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州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广播电视技术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其余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特殊教育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岗位须符合招聘单位具体条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一)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
(二)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三)毕业证书上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10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lxzrsj.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临夏州招聘办负责。州招聘办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两天内审查完毕。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关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时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6年6月13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考试组织:由临夏州招聘办统一组织。
2.考试方式: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3.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9∶00—11∶30,考试地点在临夏市,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7月13日—7月14日,考生凭身份证到临夏州人社局事业科(临夏州人力资源大厦11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4.考试内容:笔试:州民族日报社、州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测试《新闻基础知识》;州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测试《教育理论基础》。笔试分值100分。面试:按照招聘计划的1∶3确定面试名单,达不到1∶3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岗位适应能力、专业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
(四)确定拟聘用名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计算最终成绩。应聘人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最终成绩。临夏州招聘办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拟聘用人员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学籍档案等材料,到州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办与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社会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审批、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临夏州招聘办组织岗前培训,发文通知,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lxzrsj.gov.cn)发布。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招聘工作在临夏州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办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民族日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纪检组 0930-6214327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 0930-6228643
附件:1.《2016年临夏州民族日报社、临夏州广播电视台及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6年临夏州民族日报社、临夏州广播电视台及临夏州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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