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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有效解决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灭火救援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我支队拟招聘7名消防文员,现将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招收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说明
文秘岗位消防文员7名
岗位说明:消防文员,是从社会公开招聘,在公安消防部队从事消防相关非执法执勤岗位的工作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用工(金昌市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三个月)。
(二)招聘条件
1、共同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忠于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现实表现良好。
(2)具有金昌市金川区户口。
(3)身体健康,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2、具体条件:
(1)文员应具有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写作水平。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五官端正。消防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工资及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管理按照《金昌市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并结合部队条令条例进行管理。
3、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必要时结合部队需要进行调整。
4、每年免费组织体检。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面试、政审、发布录用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启事
8月22日前于金昌市人社局发布招聘启事,公布招聘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2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金昌市消防支队政治处。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毕业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成绩等原件资料,6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红底),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
4、报名人员认真如实填写《2016年金昌消防支队文员招聘资格审查表》交市消防支队。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户籍、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笔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相关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相关案例事例分析、写作。
面试
笔试结束后,组织相关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理解分析相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
(六)政审
1、政审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等。
2、政审主要方式及要求:深入政审对象居住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派出所、曾就读的学校或临时单位考察、了解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确定体检名额,体检工作须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发布录用公示
以上考察全部合格的人员,支队将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在金昌市人社局、支队公示栏张榜公布录用人员信息,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本招聘启事其它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付涛 杨国栋 联系电话:0935-5835656)
金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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