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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省人社厅《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二期)及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文物局组织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2家文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岗位列表及条件见省人社厅公告),现将报名、考核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3月10日至4月18日。
(二)报名地点:省文物局711房间(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23号)。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须双证齐全;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③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5张。
④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项目等)。
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2.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自行从省人社厅公告附件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304142146@qq.com,由省文物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省文物局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须双证齐全;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③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5张。
④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项目等)。
⑤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2017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二、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由省文物局通过电话通知)
地点:省文物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23号)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招聘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学术报告、科研项目汇报、实验室操作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考核时间每位考生20分钟,前10分钟由考生以幻灯片(PPT)形式自述,后10分钟由考官针对专业方面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官根据考生自述、书面材料和现场答题等情况综合评分。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报告50%、科研项目汇报15%、适应工作能力15%、综合素质20%。要求应聘考生在考核前提交包括学术背景、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奖项、取得专利等)、科研项目、个人学术研究应用于所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及工作学习经历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10份。
三、体检
体检由省文物局组织,时间为考核次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省文物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应届毕业生到毕业院校考察,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重点是政治思想、社会表现、学术能力、工作实绩等,必要时到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社区、派出所进行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甘肃文物”网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文物局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 芳 0931-4538527; 13893191717
薛 林 0931-4538541; 13919412792
甘肃省文物局
2017年3月16日
甘肃华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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