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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甘州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辅助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证助理岗位2名,法律援助文书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 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通过法律执业资格考试C证以上优先);
(三) 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
(四) 甘州区内户籍人员;
(五)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24日。
2.报名地点: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人民公园西侧中段甘州区司法局210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3.报名、笔试、面试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甘州区司法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5.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甘州区司法局组织,采取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应聘人员须用普通话回答问题。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由甘州区司法局按照招聘名额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另行签订聘用合同或终止合同。
咨询电话:0936-8212365
甘州区司法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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