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嘉峪关市综治中心及环卫局招聘89人公告
2017-05-27 09:44:35   来源:嘉峪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事业单位交流群:325048988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为充实社区基层工作力量,强化我市综治、环卫局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社区级综治中心及环卫局公益性岗位(辅助用工)人员

事业单位交流群:325048988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

    为充实社区基层工作力量,强化我市综治、环卫局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社区级综治中心及环卫局公益性岗位(辅助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8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社区综治中心聘用工作人员62名;市级综治中心聘用工作人员17名;环卫局聘用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嘉峪关市居民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身体健康(须提供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6.本人志愿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 6月9日。地点:市综治办办公室(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三楼308室)

    (二)报名要求。须本人亲自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套)、体检证明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参加报名的人员请登录政法委网站http://www.jiayuguanpeace.gov.cn/;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gsjyg.lss.gov.cn/;自行下载《嘉峪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嘉峪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健康体检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体检,正式报名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证件等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四)笔试及人员确定。 

    1、笔试。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及相关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期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巡视组对笔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017年6月13日至6月14日,在市综治办办公室(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三楼308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6前17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拟聘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89名拟聘用人员名单。笔试人数不足89人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具体岗位参照本人笔试成绩和单位实际需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五) 公示及聘用。对岗位确定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果公示中有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协议予以聘用。具体由市综治办(社会治理局)对17名市级综治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三区对62名社区综治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每个社区2名聘用工作人员的标准,确定各区聘用工作人员名额);环卫局对10名环卫聘用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劳动关系及相关待遇

    (一)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劳动关系,按公益性岗位政策期限签订《嘉峪关市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被聘用人员在公益性岗位期间由《嘉峪关市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政策、法律及单位管理规定规范。

被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期限满3年后,协议终止。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由《劳动合同》及相关政策、法律及单位管理规定规范。

     (二)协议管理。各用人单位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受聘人员签订《嘉峪关市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协议一年一签,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协议,累计公益性岗位聘用时间不超过3年。经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计入《协议》期限。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三)工资待遇。月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监督:马甫中 市纪检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副组长  

    电话:13909478723  

    咨询:陈志远  电话:0937-6379127  15193790848 

               嘉峪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嘉峪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嘉峪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健康体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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