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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榆中交易中心平稳运行,根据市编办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精神,结合榆中分中心实际,榆中分中心拟聘用编内临时人员3名,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专业、品德、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为了加强此次临聘人员招录工作,榆中分中心成立招录领导小组,分中心招录领导小组在市中心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临聘人员招录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面向社会,从优选拔聘用人员3名,榆中县户籍优先。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兰州市区域户籍(榆中县户籍优先考虑);
(三)自愿从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工作,具有诚实、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含大专),文秘、财会、经贸、工民建专业者优先考虑;
(六)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3、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榆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数量、待遇、招聘程序及联系咨询电话。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
2.报名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兴隆路229号),联系人巩志刚,联系电话0931-523730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红底1寸免冠近照4张,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进行户籍、年龄、毕业证、所学专业等核查,并对个人特长进行登记。
(四)组织考试
1、笔试。由榆中分中心汇同相关部门出题、印制考卷、设定考场、组织监考、阅卷评分,市交易中心负责监督。笔试内容以习近平系列讲话、招投标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为主,采用闭卷方式作答,满分100分。
2、复审。笔试成绩公布结束后,由榆中分中心对通过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弃权形成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由由榆中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考官提问回答问题,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工作常识、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并对其举止仪态进行综合评测。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取总成绩前3名聘用。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聘的人员以公开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满后,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人员按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临聘人员招录规定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榆中分中心可以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务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保险,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优先续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1914元,不包括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由政府缴纳)。
六、招聘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建军 榆中分中心主任
副组长:赵 晖 榆中分中心副主任
成 员:巩志刚 榆中分中心办公室主任
七、纪律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考过程中,报名者提交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公开招聘榆中分中心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聘用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3、招录工作,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监督;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5.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业务指导,榆中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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