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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青海分中心(以下简称“青海分中心”)2017年度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和1:5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码排序,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
拟定于2018年1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日期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所需材料于2018年1月2日至10日到青海省通信管理局办公楼512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71号)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
考生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为一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章或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4、已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
8、简历中填写的其他资格认证的原件、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一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
2、工作证原件、复印件(如有);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确有困难的,在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
8、职称资格评聘证书原件、复印件;
9、简历中填写的其他资格认证的原件、复印件。
每位考生资格复审后,在《资格复审表》的“考生签字栏”签字,对于考生出现个别材料不全,且暂不影响审核结果的,须由考生在《资格复审表》上注明情况并签字。
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备案。
三、面试地点
(一)面试地点: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青海分中心。
(二)面试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71号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楼内)
咨询电话:0971-8206709
四、考生特别注意事项
(一)请面试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当天8:30/14:30前未到的视同放弃。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省通信管理局网站的相关公告,同时保证手机畅通。我中心会随时将有关事项通过电话、公告等方式告知考生。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青海分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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