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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灯光师1名;音响师1名;LED屏背景师1名;司幕、追光1名;展厅讲解1名;舞台剧务1名;非遗数字化保护管理员1名;卫生保洁人员3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设施管理及秩序维护人员1名;健身指导1名;图书管理员6名;共享工程管理员1名;书吧管理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仅限敦煌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体报考年龄参照岗位简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详见《2017年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公开招聘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
2.报名地点: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办公室(敦月公路又一村农家园南侧敦煌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委托报名的方式。委托他人报名时,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不低于聘用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资格初审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部分聘用单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剂。
(1)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8年1月14日到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8年1月15日下午15:00-17:00 。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敦煌市公共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人员身份和用工形式
此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为编制外临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干部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主要承担设备调试、图书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洁等服务类工作。
五、聘用及待遇
审批后的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保障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实施。
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监督咨询电话:0937—8822144
附件1.《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公开招聘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敦煌市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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