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夏州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进企业700名
2018-07-28 15:47:11   来源: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事业单位交流群:511732004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24号)和州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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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24号)和州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夏州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8〕214号)及省人社厅《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指标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85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快我州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全州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健康快速发展,积极为我州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储备人才力量,更好的助推全州脱贫攻坚一号工程。2018年临夏州将继续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人数

2018年,省厅共向我州下达了700个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指标,按照各县(市)上报的企业申请岗位数量,指标已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及州局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州局就业服务中心要按照确保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选择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产业脱贫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筛选能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县(市)所属企业对接,同时,要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通道物流、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和扶贫攻坚产业园等龙头企业给予重点倾斜。对招聘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给予优先保证和倾斜,对以招聘毕业生期满留用率低的企业,要减少招聘补贴指标或取消招聘补贴资格。确定高校毕业生招聘企业及招聘人数、学历、专业等要求并予以公布(见附件1)。各级人社部门要鼓励广大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尚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临夏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临夏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无具体就业单位),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招聘企业就业,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

3.在企业就业期满后,未留用或不愿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三、组织报名

(一)公布招聘企业及岗位。根据分解下达的招聘指标数,各县(市)于8月1日前在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招聘企业及岗位信息。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正式报名前到实地了解招聘企业详情。

(二)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到生源地所在县(市)人社部门报名。报名时填写《临夏州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附件2),并提供《择业通知书》或派回临夏州的《就业报到证》(无就业单位)、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资料(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报名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并收集、审核填报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毕业生的报名资料。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8月6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其中,因统计汇总的需要,8月10日下午4:00报名结束。

2、报名地点:各县(市)人社局。

3、按生源地填报本县(市)企业,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面向全州报名。

4、每人仅限填报一家企业,县(市)企业、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不能重复报名。对不按规定重复报名的,一律取消资格。

3、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汇总上报。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及时汇总报名人员信息,报名人员信息按企业分名额和专业进行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公示。对报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的资料和信息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由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会做好人员招聘、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将报“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备案。

四、双向对接、招聘人员

临夏州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统一的面试、测试时间为2017年8月13日—15日。通过分县(市)组织现场洽谈招聘的方式进行。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由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企业通过面试、测试等办法确定人员,要优先重点招聘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各县(市)人社部门协商招聘企业(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由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面试、测试。现场面试、测试结束后,县(市)人社局及时审查企业拟招聘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并进行公示,8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招聘情况上报州人社局,并附“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拟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拟招聘人员名单需在州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社厅审批备案,确定企业聘用人员,由企业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为聘用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五、政策措施

(一)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财政生活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双向选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省财政给予招聘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招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二)在企业就业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招聘企业所在地的县(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企业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并尽可能安排毕业生到管理类、技术类等重要岗位锻炼培养。允许毕业生在企业就业期间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企业工作经历计算工龄。

(三)在企业就业期满后,招聘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吸纳毕业生就业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在就业期满后继续留原招聘企业工作,未留用或不愿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六、考核管理

(一)招聘人员的考核由州人社局负责,招聘企业和县(市)人社部门具体实施。县(市)所属企业的考核由企业和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州直企业和临夏经济园区考核由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应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制定本县(市)的《考核管理办法》,对所有招聘企业和毕业生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对招聘毕业生的考核管理。招聘人员的考核结果和招聘企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县(市)企业招聘人员考核结果上报县(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

(二)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半年或年度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汇总、半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资格。招聘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招聘企业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其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招聘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招聘企业资格:

1.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结果的;

3.不按时向招聘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招聘人员与招聘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招聘企业应及时报告人社部门,停止发放生活补贴。空出的指标可由人社部门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递补。

七、资金拨付与申领

(一)省财政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给我州的招聘指标人数,将省财政生活补贴资金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下拨至州、县(市)财政。招聘人员的生活补贴实行由招聘企业按月向县(市)人社部门申报,县(市)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按季审核、按月将生活补贴划入聘用人员账户。州直企业及临夏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人员补贴由州局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报州财政局审批,按季审核、按月将生活补贴划入聘用人员账户。

(二)招聘企业申报生活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银行卡号、劳动合同、企业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省财政生活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防虚报、谎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监督管理办法。

八、监督检查

临夏州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各县(市)人社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专人成立专门机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做好临夏州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工作。工作完成后,各县(市)要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实施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州人社局。

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请登录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http://www.lxzrsj.gov.cn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州人社局就业促进科:6212390

州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6229237

临夏市人社局:6320110

临夏县人社局:3222015

积石山县人社局:7721738

永靖县人社局:8832543

东乡县人社局:7121755

和政县人社局:5521091

广河县人社局:5622416

康乐县人社局:4421344

附件1.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临夏州2018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资格审核表

附件3.临夏州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报名情况汇总表.

附件4.2018年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拟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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