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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力量,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好社会救助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根据《兰州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民发〔2018〕76号)和榆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榆中县实际情况,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具体从事社会救助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33名。招聘具体职位和人数详见《2018年榆中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热爱岗位,吃苦耐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榆中县户籍的公民;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能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五)本人自愿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邪教组织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3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榆中县民政局一楼服务大厅(乘1路、2路公交站至榆中县体育场站下车)。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照4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务必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18:00前在榆中县民政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本次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命题。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计算机实际操作(占20%)
具体考核应聘人员掌握计算机熟练程度,要求能够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四)面试
各岗位面试人选按1:2比例从笔试成绩和计算及实际操作成绩总和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政审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实际操作20%+面试成绩40% )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政审考察合格拟招聘人员将在榆中县政务大厅、榆中县人社局、榆中县民政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有效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将与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体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岗位工资500元/月,并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咨询电话:0931-5221238
监督电话:0931-5234732
榆中县民政局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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