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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社会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专业和资质条件如下:
1、中文、新闻传播、广告、网络新媒体等相关专业;
2、有良好的新闻敏感性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线上线下活动策划能力和文字功底,能独立承担各类环保活动的组织和执行;
3、有五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熟练掌握新媒体产品制作和传播技巧,具有摄影、摄像技能;
(六)文字功底好、写作能力强、长期从事新闻宣传专业工作者可优先考虑,条件适当放宽;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经常出差,吃苦耐劳;
(八)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
中心计划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甘肃省生态环境新闻宣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运行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网下载并填写《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电子个人简历发至指定邮箱(657872849 @qq.com);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 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注意事项如下:
1、Word格式的电子个人简历,简历文档按照“姓名-专业-毕业学校”的方式命名;
2、附件不要超过5M,附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作品及论文(均附扫描件);
3、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4、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本次招聘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四)通过面试人员,需出具政审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五)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六)拟聘用人员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中心将通知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报到,确有困难的,应于报到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中心人事部门,并说明相关情况。未按时间报到且未做说明的,中心有权对拟聘人员作弃聘处理。
(八)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实习期,实习工资每月4700元(含五险一金)。实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绩效考核,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甘肃省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综合办公室 李冰茹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东路225号
联系电话:0931-8682755
附件: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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